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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21条VOCs治理任务,要求持续跟踪VOCs 2.0进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30

3月25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年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计划》的通知”(沪环气〔2021〕72号)发布,上海市2021年VOCs工作也正式确定,如下摘录了VOCs相关内容,为大家划出重点:

二、重点工作

出台重点行业企业VOCs深化治理专项扶持政策,激励和推动企业进一步提升VOCs治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改、财政等部门发布专项扶持政策,同步制定政策配套操作细则,做好政策解读宣贯。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持续跟踪VOCs 2.0企业新一轮深化治理进度,确保2021年底前完成70%的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大气处、各有关区生态环境局、化工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环科院)

探索固定源环境监管新模式,开展VOCs、餐饮油烟等简易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通过开展精细化管理提升更换式活性炭等低效VOCs治理设施的治理效果,鼓励各区、管委会积极选取典型街镇或工业区开展试点示范工作,4月中旬前报送工作计划,力争形成在全市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责任单位:各区生态环境局、化工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环科院)

三、常规工作

开展重点行业储罐油气回收专项整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本市重点行业储罐排摸,鼓励各区制定计划开展储罐油气回收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各区生态环境局)

持续加大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督促本市重点企业继续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按照“一厂一策、分步实施”原则,制定并实施年度治理计划。(责任单位:各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重点企业)

(三)面源

深化汽修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年底前出台汽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突出源头治理,并督促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各区生态环境局)

深化餐饮油烟治理。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责任单位:各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