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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包装印刷业VOCs治理短板弱项 建议来了!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03

自2013年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至今,包装印刷行业VOCs治理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需要整个行业引起重视,并落实改进。

四管齐下,抓短板弱项

源头替代

目前,产排污水平最高的凹版印刷缺乏成熟应用的源头替代技术和产品,推广速度较慢。市场上普遍推行的技术和产品有EB、UV凹印、水性墨。EB、UV凹印均需更换印刷设备,一次性投资大,且UV印刷涉及光引发剂等问题,目前推广也比较缓慢;水性墨已在部分企业、部分产品上应用,但由于印刷效果、设备改造、印版改造、工人操作、后续治理等问题,推广速度较慢。

过程控制

VOCs排放的过程控制仍需细化和完善。目前包装印刷企业VOCs无组织废气普遍未得到有效控制,车间污染物浓度高、异味重。由于生产过程中产污节点比较多,如印刷、复合、调墨/胶、供墨、稀释、清洗、危废贮存等都会产生污染物,治理时容易覆盖不全。部分采用“减风增浓+燃烧”的企业,存在因烘箱缺乏自动控制而不能保证负压,烘箱、管道泄漏,无组织风量过小等问题,会导致车间污染物浓度升高。废气收集、气流组织、供排风系统的设计专业性较强,但目前大部分印刷企业的集气设施设计不合理、不科学,造成回收效率低下。此外,部分企业对无组织控制措施的重视程度不够或管理不到位,同样造成管控效果不佳。

末端治理

对于小微企业和低浓度的VOCs废气治理,缺乏经济有效的末端治理技术。RTO、溶剂回收等高效VOCs处理工艺,对于小微企业来说经济成本过高、技术适用性差;针对调漆间、印刷车间、复合车间等低浓度废气治理,经济成本高、能耗高、去除效率普遍较低,很难达到GB37822-2019中“当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重点地区≥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的要求。

环保管理

面对频繁发布的各项政策、标准,企业难以做到充分、准确理解,并落实。目前的环保管理力度和方式已发生很大改变,环保政策对企业生产、利益的影响大大增加,已成为企业生存发展不可忽视的因素,而企业原有的环保管理体制和水平越来越难于满足相关需求。

三个层面,做积极应对

政策层面

2017年,《“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指出,深入推进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绿色原辅材料和生产工艺、设备;2018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指出,重点区域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2019年,《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谈及,重点推进塑料软包装印刷、印铁制罐等VOCs治理,积极推进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环境友好型技术替代;《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指出,坚持资源节约和风险防控相协同,大力推动低(无)VOCs原辅材料生产和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强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企业综合效益……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推动着包装印刷行业VOCs治理工作的持续深入、细化。

但对于源头替代,从政策层面来讲,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于印刷上游企业,如油墨、胶黏剂等原辅材料生产商,应严格管控其产品质量,以保证源头减排的实施效果。对于印刷下游企业,如各种印刷品的使用方,应对其提出产品设计及应用要求,将环保理念融入产品设计过程,倡导绿色消费,引导印刷行业进行进一步的绿色升级。只有做到印刷及上、下游全产业链的协同管控,才可以从根本上推动VOCs治理工作的开展。

技术层面

促进印刷厂、油墨厂、制版厂、印刷设备厂、VOCs治理企业等多方合作,联合推动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同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的产品结构、订单比例、颜色比例等因素,分批、逐步推进源头替代。关于配套VOCs末端治理技术,应考虑全部采用水性墨或溶剂墨、水性墨混线印刷的情况。对于无组织废气控制,应遵循“密闭(管道)、密闭(设备)、再密闭(空间),不能密闭再收集”的原则,并加强印刷企业、VOCs治理企业与环保、通风等科研人员的合作,共同探索高效、适用的废气收集技术和设施。

管理层面

从管理层面来讲,应建立无组织控制要求、操作要点、记录要求;落实责任人、监督责任人、奖惩规则;设立专门的环保部门,安排专职环保人员;重视台账管理,在面对技术改造升级、落实环保政策的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数据、资料支撑;定期组织培训、学习新发布的政策、标准等;主动拓展信息获取渠道。重点企业可聘请长期环保顾问。协会应继续发挥其桥梁作用、平台优势,保障政府与企业间的顺畅沟通,促进行业内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