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隐患?
隐患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简称。是指安全风险程度较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场所、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
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
三是管理方面缺陷。
电力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二种: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或由于供电原因可能导致重要电力用户严重生产事故,整改难度较大,或需经较长时间、较大投入方能治理的事故隐患。特点是可能造成后果大、整改难度大、时间长,投入多。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重伤事故,一般电网和设备事故,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整改消除的事故隐患。特点是后果小、整改容易、时间短。
隐患的形成发现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设备重大缺陷未及时处理形成隐患;
二是历史欠账较多形成隐患;
三是管理严重不到位形成隐患,人员长期习惯性违反规章制度形成隐患;
四是经试验、检查、设备评估等手段发现隐患。确定后的隐患按流程进行管理,就是发现、评估、挂牌监督、限期整改、验收、消号。
二、什么是缺陷?
缺陷是指运行中的设备及其相应的辅助设备在运行及备用时,出现影响安全运行或设备健康水平的一切异常现象。设备缺陷按其对电网安全运行的威胁程度和设备健康状况分为紧急、重大、一般三大类。紧急缺陷需要24小时内处理完毕。
隐患所涉及的是指生产活动中的全方位的内容,缺陷限于设备、设施的某些不完善之处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欠缺,缺陷将导致“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