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VOCs在线监测一般指的是FID原理的在线监测系统。上海市率先制定了《上海市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及联网技术要求(试行)》(沪环保总〔2015〕465号),明确了企业应在末端治理装置前后分别安装NMHC在线监测设备,并明确要求采用FID作为检测器;2018年又发布了DB31/T 1090—2018《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对环境空气的NMHC监测进行了规范。2016年北京市发布了DB11/T 1367—2016《固定污染源废气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确定使用FID测定NMHC;2017年发布了DB11/T 1484—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增加了特征污染物的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广东省于2016年发布了DB44/T 1947—2016《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光离子化检测器(PID)法技术要求》,规定可以采用PID测定NMHC。2018年,生态环境部发布了HJ 1013—2018《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规定了采用FID测定NMHC是法定的在线监测方法。
其中,防爆型VOCs 在线监测系统的选型是VOCs 在线监测设备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应用的第一步,但由于很多企业在实际运营中并没有对设备仔细筛查,在后续运行中会出现湿度仪、压力变送器等设备常常是24V 供电,一些技术人员认为这些安全供电设备就是安全的,直接将其应用在爆炸性环境。还有一些企业未对爆炸性环境进行明确的分类,技术人员在设备选型时,遇到定义不清的情况,不去实地考察,常将可能形成爆炸性环境的场所当作安全环境处理。对于以上现象,应引起企业足够的重视,根据《爆炸性环境第14 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 3836.14—2014)对不同区域进行划分,技术人员对不同区域安装的电气设备选型时应该充分考虑区域的危险级别。对于危险区域使用的电气设备务必选用带有防爆合格证的产品,且防爆标志应能够对应其使用的区域。
目前还有很多企业存在对防爆型VOCs 在线监测系统了解不深、安装使用不当的现象。防爆设备的安装不同于普通电气设备,稍有不慎极易造成安全隐患。
例如,设备安装人员经常为了省事,将防爆采样器等部件接线盒中的橡胶密封圈去除;安装防爆接线盒盖时,故意少装一些螺栓。这些操作看似节省时间,方便操作,实则大大降低了设备的防爆性能,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尤其在安装平台部件设备时,应当对周围环境是否存在危险事先做好预判,如在对烟道外壁开孔并焊接安装法兰管前需确认烟道内部有无VOCs 危险性气体,并且在开工时做好充分的保护措施,如可燃气体检测、N2 置换等。在给平台各个部件接入电缆线时,应当选用适合直径的电缆,并且电缆应为铠装型或将电缆穿入具有一定强度的保护装置内,如防爆挠性管、钢管、线槽等。不合规范的施工会造成一些电气设备失去原有的防爆性能。因此,安装操作得当,是保证防爆电气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条件之一,企业应当重视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一切相关操作均应按照《爆炸性环境 第15 部分:电器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GB 3836.15—2017)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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