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093—2020,以下简称RTO规范)于2020年1月发布实施。实际应用过程中,据会员企业反映,相关方对规范中安全条款6.5.5 “治理工程的防爆泄压设计应符合GB 50160的相关规定”,在理解上存在一定的争议。
为便于各方更好地理解和使用RTO规范,2020年6月17日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邀请标准编制单位、标准技术管理单位、安全技术专家以及会员单位的代表,组织召开了网络研讨会,对规范6.5.5条编写的背景和初衷、在实际应用中碰到的具体问题和应对措施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
1、作为VOCs治理的主流技术,RTO的适用行业较为广泛。当处理化工、制药、涂布等浓度较高或者浓度会陡升的废气时,需要特别重视防范爆炸风险。
2、以RTO为主体设备的治理工程的安全设计应以预防风险发生为主。在工艺设计中一定要做好前端预防措施,做好RTO装置进气端气体浓度的检测(LEL监测)和超过安全值的响应,严格控制进入RTO装置的气体浓度低于其爆炸极限下限的25%。
因此,RTO规范中规定“进气浓度应低于其爆炸极限下限的25%”(4.3条和6.5.1条)、“应在治理工程与主体生产工艺设备之间的管道系统中安装阻火器或防火阀”(6.5.2条)、“治理工程在设计、建设、运行过程中应优先并充分考虑安全因素”(5.1.4条)等安全要求。
结合国内及欧美等国的工程实践,系统发生爆炸的原因一般是工艺设计不合理、LEL监测失效或响应时间不合理等,在实际工程中可根据废气中VOCs浓度变化特征和周边环境的安全要求配置双系统或多系统对LEL、温度、压力等项目进行监测,根据管道长度合理设计LEL监测响应时间和阀门响应时间等,并采用稀释或缓冲等措施确保进入RTO装置的VOCs浓度低于LEL的25%,以避免爆炸风险的发生。
3、结合RTO规范的上下文,6.6.5条“治理工程的防爆泄压设计应符合GB 50160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层意思:
(1)防爆泄压是RTO工程安全措施中的一种,应根据工程整体情况,与LEL监测、超过安全值的响应等安全措施统筹进行系统分析后,确定是否安装;
(2)当确需安装防爆泄压装置/设施时,防爆泄压装置/设施的安装位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计确定,并不一定安装在RTO装置本体;
(3)必要时可在RTO工程的管道位置按照规定进行防爆泄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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