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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涂行业VOCs有机废气处理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1

复合型空气污染问题已成为越来越多城市烦恼的环境问题。 以上海为例,上海在冬天和早春以PM2.5为主要污染物,但在夏天随着气温的上升,臭氧(O3 )容易超过标准。 复合型污染的主谋之一VOCs  (挥发性有机物)。 汽车行业是上海市VOCs污染的重要来源,2013年上海市汽车产量达到149.33万辆,整车制造产量占全国的10%。 其中轿车占90%以上。

汽车制造过程中使用的涂装和清洗剂会产生大量的VOCs排放。 在《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中,工业挥发性有机物的管理被列为工业污染防治的重点之一,提出了到2017年现役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在2012年减少30%以上的目标。 为实现这一目标,上海市还发布了《关于开展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重点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工业VOCs治理和减排方案》等文件,正式启动了VOCs污染防治收费试验。 对于汽车行业涂装,上海市发布地方标准《上海市汽车制造业(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新的环境保护形势下迫使汽车行业升级。 经过多年的管理和改造,一些汽车企业在控制涂装环节的VOCs取得了进展。 明确规定范围的VOCs有机废气是多种化合物的总称。 为了实现科学治理、某种放矢,首先需要明确VOCs的定义。 在《上海市汽车制造业(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VOCs是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是按照规定的方法测定或校正后决定的有机化合物。 基准同时明确了测定方法和补正范围。 上海市不仅规定了VOCs浓度,还规定了不同高度污染源的排放速度。

从原料的观点来看,包括涂料中的VOCs含量和每单位涂装面积的VOCs含量的限制值。 经过许多尝试和经验总结,上海市发现用非甲烷总烃表达污染源中的VOCs是目前技术条件下操作性好的方法。 监测指标包括以非甲烷总烃为综合指标和以苯系物为单一指标制作污染源苯系物附录的方法,并进行系统管理。 不同污染源的差异化监测VOCs排放控制的前提是有效地监测VOCs排放量。 汽车涂装同时存在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监测难度大。 除原料中的VOCs含量外,上海市同时监测企业烘箱、喷雾排气缸尾气中的VOCs含量及厂界空气中的VOCs含量。 对于废气中VOCs的监测,上海的经验建议使用基于FID原理的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方式可以更好地反映实际排放情况。 以达到为目标进行改造设定标准和监测的最终目标是减少企业的VOCs削减,达到国家和城市的设定标准。 在汽车涂装行业,一方面要求从污染源减少大气污染物质,使用水性涂料、粉体涂料、高固体成分涂料等环保型涂料,改善涂装工序。 另一方面,减少终端污染,鼓励改善现有的大气污染物处理技术。

以某轿车制造企业为例,喷雾室、烘箱的二甲苯、苯系物和非甲烷总烃均超过不同程度的标准,单位涂装面积的VOCs排放量为30~80g/m2(标准为35g/m2)。 “水性清漆“3C1B”工艺喷雾尾气焚烧”三项实现了VOCs标准,包括源、生产及末端环节改造。 另一方面,单体改造成本仅为17.84元。